值班及出勤制度
  
 

值班及出勤制度

发布人:党政办  发布时间:2018-04-10   浏览次数:131

一、办公室每位同志要按照值班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到岗到位,不得脱岗,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,可协商调换,但不得空岗,造成后果的,将追究责任。
二、办公室全体同志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上下班,日常工作时间实行签到制,每天上午上班时,应按时到综合科签到,如遇随领导出差出行、外出开会等情况,应及时向科室、分管主任、主任说明。平时的出勤情况,年终将作为工作考评考核的依据。
三、坚持请销假制度。工作人员因事、因病需要请假的,一律履行请销假手续。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,由科室负责人批准,请假2天以上,由办公室领导批准;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主任批准,2天以上由主任批准;办公室副主任请假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,请假2天以上由分管校领导批准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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