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管理制度
  
 

财务管理制度

发布人:党政办  发布时间:2018-04-10   浏览次数:348

一、严肃财经纪律。严格发票报批手续,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。所有支出票据应先由相应科室负责人据实初核,分管主任审核,主任审批,手续齐全后方可入账。发票在核、报前必须由经手人签明用途,有证明人签字。
二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。(1)成批购置办公用品、物品,由综合科编制购置计划,分管主任审批,统一购买,登记入库,专人保管发放,使用人签字。领导急需的、零星的办公用品、物品,由综合科及时向主任汇报后办理。其它科室和个人自行购置的办公用品、物品费用不得报销。(2)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应及时报销,不准拖延。车船票、住宿费等均按财政规定标准填写。出租车票必须注明具体事由。(3)租车需经主任同意。
三、严格压缩接待开支。1、公务接待。由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通知综合科执行。2、工作餐安排。办公室工作人员平时加班需要就餐的在以下情况下予以安排:一是按照上下班时间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以上的;二是紧急事务需继续加班的,必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并直接通知综合科,由综合科安排就餐。科室和部门不得直接综合科要求安排工作餐。3、接待、工作餐、外出陪领导就餐标准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四、严格帐目管理。办公室设兼职报帐员1人,具体负责本办经费结算,做到收支清楚,手续健全,日清月结,帐实相符。综合科每季度进行一次收支情况统计,列出清单,向主任汇报;每年向主任办公会议汇报一次。


车辆管理有关规定


 一、车辆调度。车辆实行车队统一调度。在保证领导用车的前提下,车队对所有车辆进行统一调度,不服从调度贻误工作的,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二、实行驾驶员出差登记制度。驾驶员每次出差前到车队进行登记。特殊情况下领导直接调度的,出发前向车队报告,回来后进行补登;若途中变更目的地,事前必须向车队报告,车队做好记录,回来后再进行补登。
三、车队或领导未安排出差出车的驾驶员,上班时间应到办公室上班,并做好应急出差的准备。
四、车辆安全实行驾驶员负责制。当天出差回来,车辆必须入库;在出差期间要确保车辆安全。若车辆不入库或外出疏忽所发生的偷盗等事故,除保险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外,其余责任自负。
五、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,实行奖励(办法已另发)。对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员,除保险部门承担的经济责任外,根据责任确定,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责任,并扣发本年度安全行车奖,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。
六、公车不得私自外出,一经查实,从严处理。因私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,一切后果自负,并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。驾驶员因私事请假外出,不准带车。否则,视同私自外出处理。
七、驾驶员要保证通讯畅通,随时都能保持联系。
八、车辆维修。本办车辆实行定点维修,维修点经常比较,临时固定。一般维修,由驾驶员向车队报告,征得主任同意,由车队负责办理、结账、付款。大修征得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,车队派员参加。驾驶员不准擅自维修、不准报销车辆维修费。路途车辆维修,省内由车队联系维修,省外由随行领导证明进行维修。
九、车辆违章罚款,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十、汽车相关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其它费用,日用品、办公用品、礼品、食品及药费等其它零星开支不予报销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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