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宜春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宜春学院校领导 接待日制度(修订版)》的通知
  
 

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宜春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宜春学院校领导 接待日制度(修订版)》的通知

发布人:党政办  发布时间:2018-04-26   浏览次数:633


12.撰写每学期校领导接待日小结,并送呈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阅示。

(二)纪检监察处

1.受理对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问题线索反映。

2.对相关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开展调查、处置。

(三)团委

1.接受学生、学生家长接待日预约。

2.收集学生中敏感话题和亟待解决的学习、生活等问题的基本信息,并汇总整理好送交学校办公室。

3.制定接待日具体方案,张贴接待日安排。

4.提前通知校领导和有关协助接待部门负责人。

5.做好接待时的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。

6.向有关学生反馈处理结果。

二、接待时间

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原则上每2周安排1次,具体时间为星期三下午15:00~17:00(如有变更,另行通知)

三、接待地点

大学生活动中心校领导接待日会议室(团委会议室)

四、接待对象

全校师生员工、学生家长

五、接待事项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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