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春学院关于统一在江西公务出行 平台租车的通知
  
 

宜春学院关于统一在江西公务出行 平台租车的通知

发布人:党政办  发布时间:2024-04-25   浏览次数:10

宜春学院关于统一在江西公务出行

平台租车的通知

 

各教学院、校属各部门(单位):

    根据宜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最新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车辆租赁管理的意见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自2024428日起,各教学院、校属各部门(单位)车辆租赁统一在江西公务出行平台租车。现将平台租车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具体操作流程:

1、根据江西公务出行平台申请要求,每个学院、部门(单位)指定一名具体操作者(即平台中的“乘车人“),负责提交车辆租赁申请。

2、各单位“乘车人”下载江西公务出行APP

 

3、“乘车人”提交车辆租赁申请,登入江西公务出行平台发起租车。账号为该名操作者(乘车人)的电话号码,初始密码为JXgc@666999,党政办收集完各单位指定的具体操作人员信息,统一添加后方可登录平台提交申请。

4、“乘车人”按照江西公务出行平台内容填写好租车信息:(1)出发地 ;(2)目的地;(3)乘车人:请选择本人; (4)预约时间; (5)乘车人数;(6)用车类型:选填一般公务用车; (7)用车说明(用车起止时间、实际用车人姓名和联系方式、具体车型、事由等必填)。申请用车完成后,由党政办副主任辛波澜审核通过完成租车。图一、图二是公务出行平台申请租车显示界面。

 

(图一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图二)

5、查看已派车信息:进入平台界面,点击左上角头像位置(如图三),点击行程(如图四),在已派车栏中查看车辆信息内容(如图五)。(备注:大巴车辆租赁申请审核通过后,不会在“我的行程”已派车中显示,需直接电话联系宜春市乐途公司经理凌凡,联系号码:13907950435

 

(图三)

 

(图四)

(图五)

二、报账方式

各单位收到乐途公司提供的用车申请单、车辆行驶轨迹单、公车平台发票三单合一,自行到计财处报账。

 

附件1:宜春市公务用车指导改革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车辆租赁管理的意见》的通知

 

 

 

 

党政办

2024425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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