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春学院党委会 校长办公会议题
收集管理办法
依据《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》《宜春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》有关规定,进一步提升办公、办会质量,提高服务效率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征集原则
遵循“分类、归口、集中”原则,即以议题内容分类,按工作职能归口,各有关部门(单位)、教学院向党政办公室集中提交议题审批表和相关材料。
第二条 征集时间
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。提交上会议题,议题提出部门(单位)须在会议5天前向党政办公室提交议题审批表和拟提交讨论的会议材料,逾期未提交,将安排至下一次会议。特殊紧急议题,另行安排。
第三条 征集程序
(一)填写议题审批表,议题提出部门(单位)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,加盖单位印章。
(二)议题提出部门(单位)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,报会议主持人(党委书记或校长)审定,提交党政办公室汇总。
(三)党政办公室根据党委书记或校长意见,按照规定合理安排会议议题,做好会议准备工作。
第四条 会前准备
(一)议题准备。各部门(单位)拟上会的议题,会前要认真调查、研究,充分论证,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,提出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、措施和建议。
(二)议题沟通。涉及几个职能部门的议题,议题提出部门(单位)应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,经酝酿沟通且基本形成一致意见后,向分管校领导报告。各相关单位分别在议题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,同时加盖部门(单位)印章。
(三)材料修改。议题材料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后,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。如有修改,议题提出部门(单位)自行在会上与会议主持人和参会人员解释情况,并准备相应的纸质稿分发给会议主持人和参会人员,会后将已修改的上会材料提交党政办公室备案。
(四)确定汇报人。上会的议题,一般由分管校领导或提出部门(单位)负责人汇报;涉及几个职能部门的议题,相关部门负责人可进行辅助汇报。
第五条 有关要求
(一)材料要求。议题材料需同议题审批表同时提交党政办公室汇总。所提交材料需符合公文格式要求,电子稿以“部门(单位)名称”为主题报送,纸质稿A4纸打印,非保密性议题材料党委会一式3份,校长办公会一式2份。如有多个议题,各议题材料分别以“部门(单位)名称+议题名称”为文件名的形式一并压缩报送,并确定标注好上会议题顺序。对无法提交的资料和附件予以说明。
(二)汇报要求。汇报时要突出重点,主要汇报议题的核心内容和需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。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,重要议题不超过10分钟。
第六条 附则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: 1.党委会议议题审批表
2.校长办公会议题审批表
宜春学院党委会议题审批表(第 次)
会议时间: 年 月 日 地点: 编号:
议题名称 | (汇报人: ) |
提出部门(单位) | |
相关部门(单位)意 见 | |
预拟该议题在会议纪要中的结论性表述(如有必要,可预拟2-3种选项) | |
学校办公室意见 | |
分管(联系) 校领导意见 | |
书记意见 | |
(注:会议时间、地点、编号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填写。)
宜春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审批表(第 次)
会议时间: 年 月 日 地点: 编号:
议题名称 | (汇报人: ) |
提出部门(单位) | |
相关部门(单位)意见 | |
预拟该议题在会议纪要中的结论性表述(如有必要,可预拟2-3种选项) | |
学校办公室意见 | |
分管(联系)校领导意见 | |
校长意见 | |
(注:会议时间、地点、编号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填写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