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春学院党政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
  
 

宜春学院党政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

发布人:党政办  发布时间:2018-03-08   浏览次数:518

    二、责任内容
    (一)党政办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:
    1.负责落实上级党委、政府、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,坚持“两手抓、两手硬”,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党政办工作同研究、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考核。
    2.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,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,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,加强廉政文化建设。
    3.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,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问题。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,了解班子运行情况,掌握干部思想动态,发现问题及早提醒。
    4.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制度,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,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,推进各项决策程序化和透明化。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,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
    5.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,明确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,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。
    6.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纪党规,以身作则,清正廉洁,管好班子,带好队伍,管好家属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。
    7.全力支持学校纪委开展监督执纪,及时向纪委通报我办重大事项情况。
    (二)各科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:
    1.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科室工作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、一起检查、一起考核。
    2.加强对本科室成员的监督管理,督促其根据责任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,压实“一岗双责”。
    3、主动与科室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,掌握干部思想动态,督促科室成员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。
    4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纪党规,以身作则,清正廉洁,管好班子成员,带好队伍,管好家属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。
    三、责任追究
    党政办对落实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进行监督、考核,对“一岗双责”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,实施责任追究。对分管科室出现违纪违法事件的,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,要进行责任倒查,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。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、袒护、干扰,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,从重追究责任。
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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