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春学院办公室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
  
 

宜春学院办公室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

发布人:党政办  发布时间:2018-03-08   浏览次数:562

1.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,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统战部的工作规划中,抓紧抓好落实。
2.坚持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,集体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;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党务、政务公开,强化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;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。
3.定期研究分析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。
4.严格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坚决防止问题反弹,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和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,进一步改进统战部工作作风。
5.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常态化学习教育,进一步解决在思想、政治、作风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,每年集中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不少于2次。
6.规范权力运行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,构建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长效机制,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。
7.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做到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。每年组织召开2次专题研究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。
8.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全体成员的教育、监督、管理,督促其廉洁工作,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;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;每年与科级干部约谈或谈心1次;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校党政和校纪委报告。
9.单位一把手要当好廉政表率,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,严禁收送“红包”,教育、管理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自觉接受本部门全体人员和群众的监督,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。
10.充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坚持抓早抓小抓落实,积极支持、配合校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部门的违纪案件,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,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、出现严重违纪行为,以及有案不报的,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,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



宜春学院党政办公室党支部书记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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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科室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责任人:


2017年3月28日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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