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报送制度
  
 

信息报送制度

发布人:党政办  发布时间:2018-04-10   浏览次数:1091

一、信息采编内容
1、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、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,基层广大师生的反映;
2、全校改革、建设和发展的新举措、新经验、新问题;
3、各学院、各部门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重大决策和部署情况,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,对党委、行政的反映;
4、市以上领导来我校视察、检查工作情况,学校领导的重要活动、重要言论;
5、紧急重要信息,包括重大突发性事件、各类重特大事故、重大自然灾害、各种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,以及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重大敏感问题;
6、一个时期干部职工最关心、议论最多、意见较大的热点、难点、焦点问题。

二、信息收集、报送的原则
一要及时。凡是需要学校或办公室及时掌握处置的重要情况,都要及时收集上报;重大突发事件、重大治安安全事件等重要紧急情况,要即发即报。
二要准确。报送信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,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,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,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。
三要全面。坚持全方位、多角度地提供信息,防止以偏概全,顾此失彼,杜绝紧急信息瞒报、漏报。
四要注意保密。对不宜扩散或属保密范围的信息,在信息收集和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严格保密。
三、信息工作要求
1、对内实行全员办信息。办公室各科室都应承担信息收集报送任务,其中担任联系校领导工作人员的同志每月报送信息3条以上。
2、在教学院和校直部门建立信息网络。学校信息室要注意加强与各学院、各部门办公室或综合科的联系,定期发送信息采编要点,并针对工作实际,予以必要的业务指导。
3、凡校领导在信息载体上的批示,有关科室要按领导批示件要求,做好督办工作,及时反馈办理结果。
4、对各学院、各部门和本办各科室的信息采用情况及时调度。办公室每年度以信息采用得分情况为依据,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学院、各部门年度进行综合考评的内容。
5、对本办工作人员建立信息报送奖励制度,具体办法另行制订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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