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政办公室限时结办制
1、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校党政办公室办理有关事务实行限时结办制。
2、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办理有关事务时,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文件规定办结时限的,按照其办结要求办理。
3、上级部门和校领导批办件有明确时限要求的,按批办时间办结,没有时限要求的,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4、上级部门向下行文需要转发的,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5、有关职能部门送我办会签、会稿的文件,如无不同意见,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6、对学校及个人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在当日办理。
7、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受理有关事务时,对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不能予以办理或因其他事由不能办理的,要予以备案,且予以及时答复,并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。经办人员做好相关记录,属办公室领导审批范围,报办公室领导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