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政办公室议事决策制度
  
 

党政办公室议事决策制度

发布人:党政办  发布时间:2018-03-08   浏览次数:808

党政办公室限时结办制


    1、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校党政办公室办理有关事务实行限时结办制。
    2、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办理有关事务时,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文件规定办结时限的,按照其办结要求办理。
    3、上级部门和校领导批办件有明确时限要求的,按批办时间办结,没有时限要求的,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    4、上级部门向下行文需要转发的,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    5、有关职能部门送我办会签、会稿的文件,如无不同意见,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    6、对学校及个人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在当日办理。
    7、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受理有关事务时,对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不能予以办理或因其他事由不能办理的,要予以备案,且予以及时答复,并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。经办人员做好相关记录,属办公室领导审批范围,报办公室领导审批。

 
 
地址:宜春学院办公楼316 电话:综合科 0795-3201115 机要科 0795-3202913 Email:ycugwxz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