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,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,提升工作效能,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,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现制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。
一、强化责任落实,完善惩防体系
1.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明确党政办公室支部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对党政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,做到与办公室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,一起落实,一起考核;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,认真落实“四个亲自”要求,坚持做到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,重大问题亲自过问,重点环节亲自协调,重要案件亲自督办”。科级干部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,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,发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提醒、早纠正。
2.继续坚持民主集中制,对党政办重大决策、重大事项(包括: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、部署;讨论研究办公室工作的重要问题;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;重大投资项目;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;制定出台重大制度、规定;按有关规定应由党政办班子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等)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,严格按照《宜春学院党政办议事规则》进行决策,确保决策的透明化、民主化、科学化。
3.加强对重大事项、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。对党政联席会的确定的工作任务,按照会上规定好的时间,采取限时办结制。到期未办结的,由党政办支部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。
4.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,研究部署党政办党风廉政工作,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5.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,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,与党政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、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