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党办(校办)全面工作。
2.组织起草学校党委、行政文件、发布通告、通知。
3.负责各级文件的接收、批阅和归档工作。
4.负责安排学校党委、行政会议并督促落实各学院、各部门贯彻会议决议和落实学校领导批示、交办事项的情况。
5.负责协调学校党委、行政部门的综合性工作,承担校内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。
6.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,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,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。
7.负责学校党政印章、印信管理。
8.负责校内外联络和接待工作。
9.负责做好国家安全、安全稳定、党风廉政、计划生育、保密管理、信息、网站建设、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和车辆管理等工作。
10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